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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旅游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甘肃省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甘肃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

时间:2021-08-12 20:50:36 阅读: 评论: 作者: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旅游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甘肃省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甘肃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三个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已于2013年10月9日经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标准体系建设为核心任务,基本建立起并不断优化旅游业、特色优势农产品、高新技术产业三个标准体系,着力突破重点领域和急需的技术标准,力争到2020年底,制修订800余项重要技术标准,使我省标准化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从2014年开始至2020年,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分为启动、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启动三个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工作。主要任务是: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各自牵头负责实施的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和整体进度安排。

  (二)实施阶段。开展三个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主要任务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技术创新,加强重要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成套成体系地组织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水平;适时组织开展标准应用示范试点。

  (三)总结阶段。汇总工作成果,组织开展三个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的总结。主要任务是:组织三个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并逐步建立起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长效机制;紧跟我省农业、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不断补充完善标准体系,服务产业科学健康发展。

  (一)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要求,把规划的实施与质量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要求和总体进度安排,进一步明确职责、靠实责任,确保三个标准体系建设规划落到实处。质监部门要切实负起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地方标准的立项、审定和发布工作,并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作为,做好各项工作;各配合部门要相互督促、协调,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和政策、资金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积极参与三个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的研究和实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社会等多方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三个标准体系建设规划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层面、多视角宣传标准化工作。要紧紧抓住“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加大旅游业、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企业实施标准的自觉性,共同营造我省标准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为提高甘肃省旅游业标准化工作水平,加快推进甘肃省旅游业发展,尽快提升我省旅游业的竞争力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七)《甘肃省旅游条例》(2011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50号)。

  (八)《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

  (九)《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甘发〔2010〕9号)。

  (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意见》(甘政办发〔2010〕220号)。

  (十二)《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GB/T 13016—2009)。

  (十三)《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4421—2009)。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多方参与、协作推动、突出重点、市场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旅游业发展中的关键性基础作用,建立健全支撑旅游业发展的地方标准体系,提高旅游产品质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培育旅游产业品牌,把我省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1.协调配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导向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围绕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方面,形成“统一管理、依托各方、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工作模式和协调机制。

  2.突出重点原则。依据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和甘肃省旅游业发展的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基础性标准、行业急需标准以及体现甘肃特色的新型业态旅游产品标准建设,并逐步向涉及旅游发展各基础要素的服务、管理、技术等标准领域拓展,以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提升。

  3.市场导向原则。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旅游业地方标准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不断增强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技术含量,充分发挥标准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4.全面覆盖原则。标准体系应该涵盖旅游者旅行、游览全过程,并覆盖旅游业各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活动。

  5.监督实施原则。在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中,不仅要结合国内外旅游标准发展趋势,重视旅游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更要注重对旅游标准的贯彻实施,使标准真正成为旅游业发展的规范,成为旅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的标尺,成为广大旅游工作者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

  逐步形成与旅游业基础标准、要素系统标准、支持系统标准和管理标准四大业务领域标准相配套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衔接的旅游业地方标准体系,为更好地引领和规范旅游行业发展奠定基础。围绕旅游产业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针对全省旅游业急需规范的事项,优先研究和制定我省特色优势旅游资源和旅游新业态标准、旅游安全领域标准、旅游公共服务领域标准、旅游环境保护领域标准、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等项目,重点加强休闲、度假、生态、乡村、体育、探险、保健养生等旅游产品以及特种旅游和旅游商品等标准的制定工作。建立旅游业标准化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1.重点加强我省特色优势旅游资源和新兴业态标准的制定。积极研究和制定区域文化旅游、特色旅游、工业旅游、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体育旅游、探险旅游、生态旅游、自驾车旅游、主题公园旅游、保健旅游、中医养生旅游等特种旅游和旅游商品的标准。

  2.加快旅游公共服务领域标准的制定。重点研究和制定旅游设施及服务安全、旅游交通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旅游引导标识系统等相关领域的标准和服务资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服务质量方面标准的制定。

  3.加强旅游环境保护领域标准的制定。围绕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方针,加快绿色旅游景区、节能型住宿、绿色餐饮和生态旅游区等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4.加强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在进一步完善现有各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的同时,加快研制旅游行业岗位培训考核等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质监部门指导下,成立甘肃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旅游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及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同时,建立由省质监局和省旅游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监局、省体育局、省宗教局、省文物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旅游业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协调标准体系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宜,并明确标准体系中各重点标准项目的负责单位及配合单位,确保标准制修订工作和监督实施工作有效进行。

  (二)强化资金扶持。为保障旅游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的顺利完成,省财政要对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修订项目、标准化试点项目和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等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旅游标准化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旅游局牵头,充分发挥旅游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旅游标准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对旅行社、酒店、景区等旅游行业相关人员进行旅游标准化知识培训,积极引导从业单位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标准,鼓励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实现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管理,着力提高我省旅游业的综合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利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开设旅游标准化课程或进行专业培训,培养一支既精通旅游业务,又熟悉旅游标准化工作的专业队伍,提高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旅游标准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做好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健全完善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发挥标准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的作用,推进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管理标准化、经营集约化、贸易国际化进程,促进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多方参与、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立足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需要,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这一基本任务,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建立健全适合省情、接轨国际、科学统一、系统实用的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为新时期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有效促进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配套衔接,协调一致。既要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衔接,又要使各环节标准技术内容协调一致,以确保体系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既要突出马铃薯、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又要兼顾其他特色农业,以确保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合理、安排科学、循序渐进。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既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和技术服务部门全面参与,努力营造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立足省情,接轨国际。既要顺应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的要求,又要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扶持和引导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步伐。

  以我省重点发展的马铃薯、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为主,兼顾其他特色农业,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粮油、蔬菜、林果、中药材、畜产品、花卉、水产、茶叶等8类45个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子体系。实现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基本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使我省最有特色和优势的马铃薯、啤酒大麦、啤酒花、现代制种、高原夏菜、兰州百合、苦水玫瑰、油橄榄、蜜瓜、核桃、枸杞、黄芪、党参、当归、甘草、半夏、白牦牛等农产品实现有效的标准覆盖,全面提升特色优势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1.粮油。以马铃薯、荞麦、红小豆、小扁豆、豌豆、燕麦、青稞、胡麻、啤酒大麦、啤酒花、现代制种11个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

  2.蔬菜。以高原夏菜、兰州百合、黄花菜、食用菌、辣椒5个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

  3.林果。以苹果、梨、葡萄、桃、杏、樱桃、蜜瓜、核桃、枣、银杏、花椒、苦水玫瑰、油橄榄、文冠果14个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

  4.中药材。以枸杞、黄(红)芪、党参、当归、甘草、半夏、大黄7个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

  1.基础标准。在术语编写、计量单位、符号、良好农业规范、评价规范等通用要求方面建立健全基础标准子体系。

  2.产地环境标准。根据我省地域环境特点,完善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升。

  3.投入品标准。在农药、肥料、饲料等投入品方面建立健全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的,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投入品标准子体系。

  4.品种标准。及时将研发的新品种成果转化为品种标准,完善品种标准子体系。

  5.生产技术标准。从生产技术环节建立健全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不断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技术水平。

  6.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农产品安全卫生的要求,为农业生产提供安全技术保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7.产品标准。在质量要求方面建立覆盖全部特色优势农产品的产品标准子体系。

  8.检验方法标准。建立完善满足投入品质量、安全卫生条件、农产品质量等要求的检验方法标准子体系。

  9.标志包装储运标准。从标识、包装材料、储存和运输条件等方面建立健全适合特色优势农产品的标准子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牵头,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沟通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解决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相应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要依托技术机构和科研院所,成立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承担特色优势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积极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金运作模式,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对农业标准制修订给予经费支持;吸纳社会资金对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投入。为加快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复合型的技术队伍。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标准研究、标准制修订、标准宣传贯彻、标准评估以及标准咨询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分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培养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队伍,特别要从农民中培养积极分子和带头人。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点龙头企业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农业标准化的认知度和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贯彻标准的自觉性。

  根据《甘肃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甘政发〔2012〕110号)、《甘肃省“十二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12〕20号)和《甘肃省“十二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甘质监计〔2011〕142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支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化、自主创新技术标准化、标准化工作主体企业化、标准服务支撑平台化”的要求,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产业标准体系,增强产业优势,提升产业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使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带动力量,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针对高新技术产业标准涵盖领域广泛、不能均衡规划的实际,分轻重缓急,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标准化工作。优先制定和修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重点领域缺失的关键标准以及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相适应的标准。

  (二)标准制定研究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加强标准需求研究、标准制定前期基础技术研究和标准的试验验证以及标准研制与技术创新、产业化的一体化结合,从而为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扎实的科学依据,提高高新技术标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

  (三)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坚持政府在推动高新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先进科学技术在标准体系建设中的骨干作用,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高新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快高新技术标准的制定和贯彻实施步伐。

  到2020年末,建立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配套、与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适应,具有开放性、系统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体现我省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标准体系。高新技术产业安全监理、维修管理、质量监管、作业服务管理等行政管理中的技术规范基本完善;实现重要行业、重点产业和主要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行业标准基本覆盖和配套;标准体系结构更趋合理;标准应用水平明显提高,能够基本满足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各行业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服务贸易发展的需要。

  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环境保护技术和生物工程技术建设七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体系(见附件)。

  (一)创新体制机制。鼓励企业承担各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促进企业以标准赢得市场先机,提高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的能力。促进创新标准与科技研发紧密结合,将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研发基地,引导产学研各方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共同推进具有我省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研究、制定,鼓励和推动我省技术标准成为国际和国家标准,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通过标准及时转化为生产力。建立以省工信委、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和省质监局参加的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标准体系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宜,明确各重点标准项目的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确保标准制修订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形成以高新技术为主的标准化工作人员培养机制。依托行业、高新企业和专业技术机构,建立我省高新技术领域的标准化专家库,服务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事业发展。加强我省高新技术领域标准化专业组织的建设,根据我省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需要,建立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标准化经费投入方式,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渠道,为高新技术标准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强标准化宣传推广工作。围绕新能源、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环境保护、现代农业、生物工程技术等以论坛和专题活动等形式,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多渠道,面向社会、企业开展标准化宣传活动,营造“关注标准,参与标准”的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甘肃省经济研究院(甘肃省信息中心) 维护单位:国家信息系统兰州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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